税务总局:今年前4月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挽回各类税款损失528亿元
5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黄运在国家税务总局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1-4月,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依法查处违法纳税人3.16万户,挽回各类税款损失528亿元。
其一,紧盯“三假”( “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行为,严查狠打虚开骗税。特别探索运用国际情报交换手段协助调查取证,发现和推送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源103个,今年前4月,全国累计调查核查检查认定虚开发票140.6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37.35亿元。
其二,聚焦重点领域,依法查处偷逃税行为。今年以来,已组织查处部分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手段偷逃税的企业,同时对重点关注的医药、农产品等虚开发票高发行业,推送虚开案源890户,并对一些协助纳税人逃避税的不法中介依法进行了查处。
其三,深化部门协作,发挥联合打击优势,税务与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密切协作,推动联合打击工作深入开展,下一步,还将继续拓展联合打击机制下的部门协作广度和深度,推进构建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全链条协同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的新局面。
其四,加大曝光力度,持续释放震慑效应。今年以来,共分7批曝光了40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其中包括12起虚开发票案件,5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5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9起未依法依规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案件,3起加油站偷逃税案件,3起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3起涉税中介违规发布涉税虚假信息被处理案例。
当日,税务部门曝光7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涉及骗取出口退税或留抵退税,不依法办理个税汇算,医药、软件企业虚开发票,违法涉税中介,以及加油站恶意篡改加油税控设备偷逃税等违法案件。
其中,浙江省湖州市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湖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等3户外贸型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经查,该3户外贸型出口企业,通过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销售合同、虚假收汇、虚构出口业务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湖州市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2656.48万元,不予退税415.05万元。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主犯杨某某等8人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5年至10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计2913万元。
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指导福州、莆田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了一起虚开发票团伙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
经查,该团伙控制多家企业涉嫌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1.57万份,为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税务稽查部门已查实并追回下游企业骗取留抵退税33.56万元,正对其他涉嫌利用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开展深入检查。目前,公安经侦部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
此外,曝光的典型案件还包括,广西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桂林某管理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冯政杰未据实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河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移送线索,指导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尉氏县港化加油站偷税案件。
甘肃省税务局稽查局指导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向医药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
云南省丘北县税务局根据互联网数据监测线索,对丘北汇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进行处理。
海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及相关线索,依法查处了海南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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