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孤》原型案二审宣判:人贩子呼富吉获死缓,唐立霞被判无期
10月3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失孤》原型郭刚堂之子被拐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原判,即判处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判处被告人唐立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案源于1997年9月21日,郭刚堂年仅两岁半的儿子郭新振(又名郭振)在山东聊城被呼富吉、唐立霞等人拐走。此后,郭刚堂骑着摩托车踏上了漫漫寻子路,走遍了大半个中国,其故事后来被改编为电影《失孤》,感动了无数观众。
2021年,公安部开展“团圆”行动,成功找回郭新振,失孤24年的郭刚堂一家终于团聚。随后,涉嫌拐卖郭新振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呼富吉、唐立霞被警方抓获。
2023年7月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一案开庭审理。同年12月2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限制减刑;判处被告人唐立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令两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人民币50余万元。
一审判决后,呼富吉和唐立霞均提出上诉。2024年8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开庭审理,未作当庭宣判。经过进一步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0月30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二审宣判前夕,郭刚堂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表示,希望法律能严惩两名人贩子,相信他们会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如今,随着二审判决的尘埃落定,郭刚堂一家的心灵创伤或许能得到一丝慰藉,但拐卖儿童这一社会顽疾仍需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安全和幸福。
此案的成功宣判,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正义,也提醒我们,无论时间过去多久,犯罪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这也为仍在寻亲路上的家庭带来了希望和勇气,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更多的被拐儿童能够早日回家,与亲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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